一对退休公职人员夫妻,结婚三十年、离婚十六年,本应安享晚年,却因争夺所谓“上亿共同财产”对簿公堂。男方起诉要求分割9870万元房产及资产,女方反手揭发对方隐匿境外理财、巨额流水。双方在法庭上互相曝光对方名下数以亿计的财产,远超其公职合法收入水平。
然而,这场看似普通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最终迎来戏剧性结局:法院未作民事判决,而是直接裁定驳回起诉,并将全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及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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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案件事实涉嫌经济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本案中,双方均为体制内退休人员,工资收入透明有限,却各自举证对方持有上亿元资产,且均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明显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贪污受贿、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离婚时未分割财产,当事人也仅能就合法、可证明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主张权利。若财产本身系违法所得,则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共同财产”,更不能通过民事诉讼予以确权或分割。
此案警示公众:婚姻关系解除后,财产分割必须建立在合法财产基础上。任何试图借离婚诉讼“洗白”或瓜分非法资产的行为,不仅无法获得法院支持,反而可能触发刑事调查。尤其对公职人员而言,个人及家庭财产状况受党纪国法严格约束,来路不明的“横财”,终将成为压垮晚年的最后一根稻草。
民事诉讼不是掩盖非法所得的工具。一旦法院发现财产涉嫌犯罪,将依法移送侦查。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非法利益则寸步难行——清白,才是晚年最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