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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该留该走?法律不盯“性”,只看“感情”

发布时间:2025-10-23 08:40

无性婚姻该留该走?法律不盯“性”,只看“感情”

“结婚五年,分房睡三年,这样的日子还要熬吗?”后台收到的这条留言,戳中了不少夫妻的隐痛。当性生活从婚姻里消失,很多人在“凑活过”和“果断离”之间反复拉扯,既怕辜负多年感情,又怕委屈自己。其实从法律角度看,无性婚姻的核心从不是“有没有性”,而是“感情还在不在”——搞懂这一点,选择会更清晰。

一、先明确:法律不管“有无性”,只认“感情破没破”

不少人以为“无性婚姻就能直接判离”,但翻开《民法典》会发现,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任何一条把“无性”列为法定理由。这不是法律忽视性的重要性,而是婚姻的核心是“情感联结”,性只是其中一种表达,不是全部。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无性的原因”和“对感情的影响”来判断:

如果是因为一方身体缺陷(比如重病、伤残)导致无性,但夫妻俩仍互相照顾、日常有说有笑,感情没断,法院大概率不判离。就像一对老夫妻,丈夫中风后无法过性生活,但妻子每天帮他复健,两人还一起看老照片,法院认为“感情仍在,婚姻有继续的意义”;

但如果一方故意拒绝性生活,还搭配冷暴力(比如分房睡、不说话、不管家),让婚姻变成“同住的陌生人”,就可能被认定为“感情破裂”。之前有个案例,丈夫以“工作累”为由拒绝性生活5年,妻子生病也不管,法院最终判离,理由是“亲密关系缺失,婚姻失去了情感支撑”。

二、想修复?先找原因,再重建“亲密感”

如果还不想放弃婚姻,别只纠结“为什么没有性”,先解决背后的问题,再慢慢重建联结:

第一步:搞清楚“无性”的根源

无性很少是“突然发生”的,背后往往藏着隐情:

可能是生理问题:比如一方有性功能障碍、慢性疾病(像抑郁症会影响性欲),却因为羞耻不敢说;

可能是心理症结:产后创伤、出轨阴影,甚至童年不好的经历,都可能让人排斥亲密接触;

更可能是关系出了问题:长期吵架、互相不信任,感情冷了,性自然就淡了。有心理咨询师说,“很多无性婚姻,其实是‘感情先死了’,性只是跟着消失而已”。

找到原因就好办了——生理问题一起看医生,心理症结找专业咨询师,关系裂痕就从好好说话开始,别一上来就指责“你不爱我了”。

第二步:用“替代亲密”暖回感情

性不是唯一的亲密方式,很多夫妻通过“小举动”重新靠近:

每天留10分钟“深度聊天”:别聊孩子、房贷,就说说“今天上班遇到件好笑的事”“我最近有点累”,像恋爱时那样分享心情;

定期安排“约会日”:哪怕只是去公园散步、吃顿路边摊,脱离“家长”“伴侣”的身份,重新做回“朋友”;

从简单的肢体接触开始:牵手、拥抱、睡前拍一拍对方的背,这些无压力的触碰,能慢慢重建安全感。有对夫妻就是靠“每周一次互相按摩”破冰,从一开始的尴尬,到后来能自然聊天,半年后慢慢恢复了性生活。

三、想离婚?这两件事别搞错

如果感情实在回不去,决定离婚,别让“无性”的委屈影响权益:

1. 财产分割:“无性”不影响比例

有人觉得“对方不让过性生活,分财产时该少分”,但法律不支持这种说法。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按“平等分割+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原则来,除非对方有出轨、家暴、转移财产等过错,否则“无性”不会让他少分财产。

2. 抚养权:看“陪伴质量”,不看“婚姻状态”

法院判抚养权只看“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和“有没有性生活”没关系。比如妈妈虽然和爸爸是无性婚姻,但每天陪孩子写作业、带孩子运动,关注孩子的情绪;而爸爸长期加班,很少陪孩子,那抚养权大概率还是归妈妈。

四、避开这些误区,别让自己更纠结

误区1:“分房睡满2年,就能自动离婚”

法律里根本没有“自动离婚”,不管分房睡多久,都得要么去民政局办协议离婚,要么去法院起诉离婚。而且“分房睡”不等于“因感情不和分居”,得证明“是因为感情不好才分开住”(比如有租房合同、邻居证言),法院才可能认。

误区2:“对方不配合性生活,能要精神赔偿”

目前法律不支持这种索赔。但如果对方用“拒绝性”来控制你(比如“你不顺着我,就一直不和你同房”“不让我满意,就不让你看孩子”),这可能构成“冷暴力”,离婚时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帮你更快判离。

误区3:“为了孩子,必须忍下去”

很多人觉得“孩子不能没有完整的家”,但孩子对“父母是否相爱”的感受特别敏感。在冰冷、压抑的家里,孩子可能会焦虑、自卑,甚至害怕结婚;反而父母分开后,各自过得轻松,还能好好陪孩子,对孩子更有利。

其实一段婚姻该留该走,关键看“除去性,你们还能不能好好相处”——有没有人愿意听你说话,遇到困难时会不会一起扛,对未来有没有共同的期待。法律给了我们“合则聚、不合则散”的自由,而选择权永远在自己手里:是修复还是离开,忠于自己的感受,比听别人说“该”或“不该”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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