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老公把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原配能全额要回吗?答案明确了
婚姻里最让人愤怒的背叛,莫过于一方背着配偶,在外面拈花惹草,更过分的是,还擅自将夫妻共同打拼的财产,无偿送给外面的第三者。不少原配遇到这种事,除了崩溃、谴责,更多的是迷茫:这笔被挥霍的夫妻共同财产,到底能不能要回来?难道只能吃这个哑巴亏吗?
现实中,很多原配遭遇这种情况后,第一反应是找老公讲道理、谈感情,试图用多年的夫妻情分打动他,让他主动去跟第三者要回财物。可醒醒吧,能做出“送钱给第三者”这种事的男人,大多早已不顾及夫妻情分,指望他回心转意、主动维权,可能性堪比鸡蛋碰石头,不仅浪费时间,还会让自己再次受到伤害。
还有些原配会疑惑:既然自己去说没用,那让老公以他自己的名义,起诉第三者要回财物,总可以吧?答案很明确:不行。因为老公的赠与行为,是他自愿实施的,即便他事后反悔,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回。毕竟,这笔钱是他主动送给第三者的,从他的角度来说,属于“自愿处分”,法律不会支持他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更不会纵容他既背叛家庭,又试图追回财物的自私做法。
很多原配因此陷入绝望,觉得自己只能眼睁睁看着夫妻共同财产被挥霍,却无能为力。但其实,大家都忽略了一个关键:真正有资格起诉、有权利要回财物的,是原配自己!只要原配拿起法律武器,以“赠与行为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财物,法院一般都会予以支持,这也是法律赋予原配的合法维权途径。
为什么原配能要回这笔钱?核心原因有两个,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贴合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而老公将钱送给第三者,既没有经过原配同意,也不属于日常生活所需,明显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侵犯了原配的财产权益。
更重要的是,这种赠与行为本身就违背公序良俗。老公与第三者的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而基于这种不正当关系的赠与,更是不受法律保护。正如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夫妻另一方诉请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现实中这样的判例比比皆是。曾一起案例中,丈夫生前未经妻子同意,多次向第三者转账50余万元,妻子发现后起诉,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第三者返还相应款项,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还有一起案例,丈夫婚内向第三者转账近300万元,妻子起诉后,法院认定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判决第三者返还268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原配的合法权益。
可能有第三者会辩解,“这笔钱是他自愿送我的,我不需要返还”,但这种说法毫无法律依据。无论第三者是否知晓对方已婚,只要接受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该赠与未经原配同意,就属于不当得利,原配就有权要求返还。哪怕第三者已经将钱款用于消费、投资,也需要折价补偿,不能以“已经花了”为由拒绝返还。
这里也提醒各位原配,维权时一定要注意固定证据,这是胜诉的关键。比如,老公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第三者收受财物的证据等,这些都能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以及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证据充分,才能在法庭上占据主动,顺利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还有一点需要明确:原配起诉要回的,是全部赠与财物,而非一半。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不分份额,老公擅自处分的是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他自己的那一半,所以原配有权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而不是仅返还一半。这一点,很多原配都会误解,以为只能要回属于自己的份额,其实不然。
婚姻的基础是忠诚与信任,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送给第三者,不仅是对婚姻的背叛,更是对原配合法权益的侵犯。遭遇这种情况,原配不必忍气吞声,更不必陷入自我怀疑,法律始终站在正义的一方,保护原配的财产权益。与其默默承受委屈,不如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武器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不仅是维护财产权益,更是对背叛者的有力反击。
最后也提醒所有已婚人士,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人共同打拼的成果,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处分。背叛婚姻不仅会伤害夫妻感情,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最终得不偿失。珍惜眼前的幸福,恪守夫妻忠实义务,才是婚姻长久的根基。
律师点评:老公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原配可起诉主张返还,该赠与行为因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法院通常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