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这些财产别只看价格,按数量分割更公平
离婚纠纷中,财产分配往往是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多数人惯性认为,财产分割只需核算市场价格、平均拆分即可,但实践中,不少财产因性质特殊,无法简单以货币价值衡量,此时按数量或份额分割,更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文就为大家梳理离婚时需按数量分割的财产类型及相关法律要点,帮你避开财产分割的“坑”。
房产分割是离婚财产纠纷的高频领域,其分割方式并非只有“折价补偿”一种。在司法实践中,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经济能力、愿意继续持有房产的,可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市场价值的相应份额,实现财产分割。但现实中常出现双方均无足够资金支付补偿款的情况,此时强行折价分割会导致双方生活质量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无家可归的困境。
针对这种情况,按房产份额分割成为最优解。双方可约定各自享有房产的具体比例,比如约定男方占60%份额、女方占40%份额,后续房产的出租收益、增值部分等,均按对应份额分配;若后续一方想出售房产,也需经另一方同意,出售所得款项按份额分割。这种方式既避免了资金周转的压力,也充分尊重了房产的资产属性,符合《民法典》中“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分割原则。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也明确,离婚分割房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出资来源、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双方的份额或补偿数额。
除房产外,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更适合按数量进行分割。这类财产的显著特点是价值波动大,若以某一固定时间点的市价分割,可能因市场涨跌导致一方利益受损。比如夫妻共同持有10万股某上市公司股票,离婚时股价处于低位,若强行按当前市价折价补偿,后续股价上涨后,获得补偿的一方将错失增值收益,有失公平。
对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这一规定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为司法裁判提供了明确依据。实践中,法院会结合财产的实际数量,按照双方应得的比例进行分割,确保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何种分割方式,提前对财产进行详细约定都是避免后续纠纷的关键。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财产的类型、数量、份额、后续管理方式等核心内容,比如明确股票的具体数量、持股账户,房产的坐落位置、份额比例,以及后续处分的程序要求等。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商一致,需向法院起诉分割财产,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财产购买凭证、出资记录、共同经营证明等,以便法院准确认定财产性质和双方应得份额。同时要警惕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一旦发现,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法院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并非“一刀切”的简单计算,对于房产、有价证券等特殊财产,按数量或份额分割更能体现公平原则。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理性协商,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将财产分割的细节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让离婚过程更顺畅,避免后续因财产问题再次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