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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里的“钱”别糊涂!从阿山阿花的故事,读懂夫妻共同财产的3个黄金法则

发布时间:2025-09-24 10:33

婚姻里的“钱”别糊涂!从阿山阿花的故事,读懂夫妻共同财产的3个黄金法则

“他婚前20万炒股,婚后赚了15万,这钱有我的份吗?”“我爸去世留的车,没说只给我,算不算共同财产?”律所里,阿花举着银行卡和车辆登记证,一连串问题里满是委屈和困惑。她和阿山曾是“我的就是你的”的甜蜜夫妻,却因“财产糊涂账”陷入信任危机——这也是很多婚姻的缩影:谈钱伤感情,不谈钱伤自己。今天结合阿山阿花的案例,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核心逻辑”,帮你从“糊涂夫妻”变成“法律明白人”。

一、先破误区:婚姻里的“钱”,不是“想怎么分就怎么分”

阿山最初的想法很常见:“婚前的20万是我的,赚的钱也该是我的,藏点私房钱是为了‘离婚有保障’。”但《民法典》第1062条早已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边界,不是“谁赚的就是谁的”,更不是“想藏就能藏”。

首先要分清“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核心区别,这是避免财产纠纷的第一步:

1. 个人财产:婚前专属或有明确“个人归属”证明

个人财产主要包括四类:一是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比如阿山婚前攒的20万炒股本金、婚前买的笔记本电脑;二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像工伤赔偿、医疗费等,这类钱具有人身专属性质,归个人所有;三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比如若阿花父亲去世前写了遗嘱,明确“车辆只留给阿花”,那这辆车就是阿花的个人财产;四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女士的首饰、男士的手表等,通常也认定为个人财产。

这类财产的关键特征是“婚前取得”或“有明确专属个人的证明”,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共同财产:婚后取得,或无“专属个人”证明

共同财产的范围更贴近婚姻中的日常收入与积累,主要有五类:一是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哪怕阿山每月只给阿花5000元家用,剩余的工资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婚后双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阿山婚后炒股赚的15万、开店的利润等,都属于共同财产;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像写小说获得的稿费、专利技术带来的分红等;四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若没有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就默认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阿花继承的车辆,因父亲没特别说明“只给阿花”,所以属于共同财产;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这里要特别注意阿山踩过的坑:婚前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归个人,但“投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比如他婚前20万买股票,若只是股价随市场自然上涨(没有主动操作),涨的钱算个人财产;但他婚后主动管理、操作股票,赚的15万就是“投资收益”,必须和阿花平分。

二、阿山阿花的“觉醒之路”:3步理清财产,重建婚姻信任

“争吵猜忌”到“每月一起对账”,阿山阿花用3个关键动作,把“财产糊涂账”变成了“婚姻安全感”,这三步值得所有夫妻参考:

第一步:彻底“摊账”,画出家庭财产“全景图”

很多夫妻的矛盾,源于“不知道家里有多少钱、钱在哪”。阿山和阿花在律师帮助下,花了一个周末做“财产盘点”,把所有资产按“个人/共同”分类:

- 阿山的个人财产:婚前20万炒股本金、婚前买的笔记本电脑;

- 阿花的个人财产:婚前攒的5万存款、母亲留的“明确只给阿花”的金首饰;

- 共同财产:阿山婚后工资结余(每月1万×12=144万)、炒股收益15万、阿花继承的18万车辆、婚后买的60万学区房(首付含20万阿山婚前本金+40万共同积蓄,房产按“个人本金占比+共同部分平分”计算)。

当所有数字摆在台面上,阿山才意识到:“原来我藏的‘私房钱’,早就和共同财产混在一起了,根本藏不住。”摊账的本质,不是“查岗”,而是“让双方对家庭财务有知情权”——知情权,才是信任的基础。

第二步:签《夫妻财产约定书》,给“钱”定规则

“摊账”后,阿山和阿花一起起草了《夫妻财产约定书》,核心是“明确权利和责任”,而不是“限制自由”:

1. 收入分配:阿山每月工资70%存入共同账户(用于房贷、孩子教育、家庭开支),30%作为个人支配资金(买游戏、和朋友聚餐);阿花做兼职的收入,50%存入共同账户,50%作为个人资金(买护肤品、报兴趣班);

2. 大额支出:超过5万元的支出(如换家电、旅游、投资),需双方签字同意;低于5万元的日常开支,由管钱的阿花自主决定,但需记账;

3. 特殊资产:阿山的婚前股票账户,本金归个人,但每月结算收益,收益部分50%转入共同账户;阿花继承的车辆,作为共同使用,但登记在阿花名下,若未来出售,房款按共同财产平分。

这份约定书的关键,是“平衡自由和共同责任”——既给了双方“私人用钱空间”,又避免了“一方擅自处分大额财产”的风险。阿花说:“以前觉得‘签协议太生分’,后来发现,提前说清楚,反而不会因‘他偷偷花钱’吵架了。”

第三步:设“婚姻应急基金”,给家庭加“安全垫”

考虑到阿山从事互联网行业(收入可能不稳定),且有孩子,他们还设立了“婚姻应急基金”:

资金来源:每年从共同收入中提取10%(约10万元),不用于日常开支,专门存入指定账户;

用途限制:仅用于“紧急情况”,如家人重病、失业后的生活保障、孩子重大教育支出;

后续约定:若未来婚姻出现问题,基金优先用于孩子的教育和生活,剩余部分按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比例分配。

这一步的核心,是“把眼光放长远”——婚姻不仅有甜蜜,也可能有意外,提前预留“应急钱”,既是对家庭的保障,也是对“最坏情况”的体面安排。阿山说:“就算以后真的过不下去,看到这笔钱是为孩子留的,也不会为了争财产撕破脸。”

三、法律小课堂:避免财产纠纷,记住3个“黄金法则”

阿山阿花的经历,给所有夫妻提了3个醒,这也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核心逻辑:

法则1:婚前“问清楚”,比“我爱你”更重要

结婚前,别不好意思谈财产,重点问3个问题:

- 对方有没有婚前负债(如信用卡欠款、房贷、车贷)?——避免“婚后替对方还债”;

- 对方有没有婚前个人资产(如房产、存款)?有没有证明(如购房合同、存款流水)?——避免婚后“个人资产被混为共同”;

- 对方对“婚后财产管理”的想法(如谁管钱、大额支出怎么定)?——提前对齐观念,减少婚后矛盾。

法则2:婚后“记清楚”,证据比“口头约定”管用

婚后要养成“留证据”的习惯,尤其是3类关键证据:

收入证据:双方的工资条、银行流水、兼职收入记录——证明“哪些是共同财产”;

支出证据:大额消费的发票、转账记录、购房/购车合同——证明“财产的去向和归属”;

约定证据:《夫妻财产约定书》、聊天记录(如“这笔钱算共同投资”的对话)——避免“一方反悔不认账”。

比如阿山如果没保留“婚前20万存款的流水”,婚后炒股赚的钱可能全被认定为共同财产;阿花如果没保留“父亲没写遗嘱”的证据,车辆也可能被阿山质疑“是个人财产”。

 

法则3:个人财产“分清楚”,别轻易“混同”

婚前个人财产,尽量别和共同财产“混在一起”,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 婚前存款:单独存在一张银行卡,婚后别用这张卡存工资、收共同收益(比如阿山的20万,若婚后用这张卡存工资,可能被认定为“个人与共同财产混同”,全部变成共同);

- 婚前房产:如果婚后加了对方名字,或用共同财产还房贷,房产会变成“部分共同财产”- 继承/赠与财产:如果是父母留的钱或房,一定要让父母写“明确只归你个人”的遗嘱或赠与协议,否则默认是共同财产。

四、最后:婚姻里的“钱”,藏的是信任,算的是真心

阿山和阿花三年后的状态,让人感慨:每月15号的“家庭财务日”,他们会带着女儿一起吃火锅,然后坐在沙发上翻收支报表——阿山会主动说“这个月游戏花了500,剩下的钱存共同账户了”,阿花会笑着说“我报了绘画班,用的是自己的兼职钱”。没有猜忌,没有隐瞒,只有“我们一起把日子过好”的默契。

其实婚姻里的“算钱”,从来不是“斤斤计较”,而是“坦诚相待”。《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为了“分清楚你我”,而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让付出的人不被辜负,让藏私的人无法钻空子。

如果此刻的你,正为婚姻里的“财产糊涂账”烦恼,不妨从“和对方一起摊一次账”开始。记住:好的婚姻,不是“不谈钱”,而是“谈钱不伤感情”;不是“把钱捆在一起”,而是“把心连在一起,一起规划未来”。

声明:文章中的故事(案列)系为普法而设的虚拟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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